戊戌變法運動
清末資產階級維新運動。變法運動高潮是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的“百日維新”。因是年為農曆戊戌年,故稱“戊戌變法”,又稱“戊戌維新”。甲午戰爭後,帝國主義列強竟相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強租港灣,爭奪貸款,擴大對華投資,掠奪路礦權利,致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正在成長壯大的中國民族資產階級,在瓜分狂潮的刺激下,要求改革政治,抵禦外侮,發展資本主義。代表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利益的維新派發動了維新變法運動。康有為曾先後七次上書光緒皇帝,陳述變法之必要並提出各項新政建議。第三次上書送到了光緒皇帝手中,光緒皇帝從救亡圖強和同慈禧太后爭權出發,逐漸傾向維新。1895年8月(光緒二十一年六月)康有為、梁啓超既創辦《萬國公報》,後改名《中外紀聞》大力宣傳變法思想;又成立北京強學會,團聚維新人士及清室官僚。11月(十月)康有為在上海成立強學會,並出版《強學報》。翌年強學會被頑固派查封后,維新派又創辦《時務報》,由梁啓超任主筆, 《時務報》在變法運動中,發揮了時代號角的作用。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冬,德國強占膠州灣,康有為趕回北京,第五次向光緒皇帝上書請願,要求光緒皇帝取法俄、日以定國是;大集群才而謀變政;聽任疆臣各自變法。並警告光緒皇帝,現在如再不變法圖強, “恐自爾之後,皇上與諸臣雖欲苟安旦夕,歌舞湖山而不可得矣!且恐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1898年1月29日(光緒二十四年正月八日)康有為向光緒皇帝上《應詔統籌全局摺》(第六書),斷言“能變則全,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並且提出“大誓群臣以定國是,立對策所以征賢才,開制度局而定憲法”。幾天之後,又上了第七書,提出仿效俄國,實行變法。4月(三月)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保國會,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光緒皇帝在維新派推動下,於6月11日(四月二十三日)下“明定國是”詔,宣布變法,16日(二十八日)召見康有為,面詢變法事宜,並命康有為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特許其專摺奏事。從6月11日到9月21日(八月六日)三個多月中,維新派新政建議次第上達,光緒皇帝頒布了對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各個方面進行改革的一系列新政上諭。維新運動一開始就遭到慈禧太后及頑固守舊派的反對。6月15日(四月二十七日)慈禧太后脅迫光緒皇帝連下三道諭旨,罷黜光緒皇帝師傅、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翁同解;規定二品以上大員授新職,要恭詣皇太后謝恩;委任榮祿為直隸總督、節制北洋各軍。9月21日(八月六日)慈禧太后發動旨在推翻“新政”、重掌清廷實權的政變,戊戌變法運動宣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