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會訂呼倫貝爾協約
民國初年沙俄妄圖吞併中國內蒙東部地區而強迫北洋軍閥政府所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呼倫貝爾位於黑龍江省西北部,毗連沙俄,又與外蒙古接壤,境內資源豐富,且為邊防重地,久為沙俄所覬覦。沙俄策動外蒙“獨立”後,又煽惑呼倫貝爾地區的額魯特旗、陳巴爾虎旗總管勝福、東和札等叛國。1912年1月中旬勝福等勾結沙俄和外蒙偽軍占領呼倫(今海拉爾), 宣布“獨立”。2月攻占滿洲里,成立“自治政府”。沙俄與叛國集團連續簽訂四十多個“契約”,攫取了該地大量特權。中國政府派兵平叛,沙俄又以“調停者”自居,出面干涉。1915年11月沙俄迫使北洋軍閥政府簽訂《中俄會訂呼倫貝爾協約》,把呼倫貝爾地方劃為“特別區域”,非經俄國準許,中國軍隊不得進入該區;中國將來如在該區“敷設鐵路,儘先與俄國借款”;中國承認沙俄與叛國集團所簽訂的“契約”。這樣呼倫貝爾地區雖然名義上仍屬中國管轄,但實際上已為沙俄所控制。俄國十月革命後,呼倫貝爾副都統貴福呈請北京政府取消“特別區域”,廢除《中俄會訂呼倫貝爾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