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廳

總檢察廳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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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北洋軍閥政府於1912年根據《中華民國法院編制法》而設立的最高監察機關,與最高審機關大理院相配設定。總檢察廳設總檢察長一人,檢察官二人以上。職權是根據刑事訴訟律或其他法律規定,實行搜查,提出公訴,並監督判決執行,按民事訴訟律或其他法令規定,為訴訟人辦理特定事項。

詞語分解

  • 總的解釋 總 (總) ǒ 聚合,聚在一起:總之。總數。總體。總結。匯總。 概括全部,主要的:總綱。總則。 為首的,最高的:總司令。總裁。總經理。總統。 束系,束頭髮:總角(僶 )。 經常,一直:總是這樣。 一定
  • 廳的解釋 廳 (廳) ī 聚會或招待客人用的大房間:廳堂。客廳。 政府機關辦事部門:辦公廳。教育廳。 筆畫數:; 部首:廠;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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