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台詔
漢武帝晚年所頒布的一份詔書,又稱罪已詔或輪台罪已詔。輪台(又作侖頭,今新疆輪台東南玉古爾),系西域古國。地處西域中央,當絲綢之路北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漢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李廣利西征大宛途中,滅輪台國,設使者校尉,置卒屯田。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桑弘羊等人聯名上奏,要求在輪台益墾溉田,稍築列亭,連城而西,以威西國,輔烏孫(今伊犁河和伊塞克湖一帶)。漢武帝沒有接受他們的意見,而下了一道長詔,追悔往事,認為廣屯田於輪台是擾勞天下,主張禁苛暴,止擅賦,減輕人民負擔。輪台詔書,標誌著漢武帝決心停止對外征討,致力發展生產,從而扭轉國家財政困難的局面。
輪台詔字典分解
輪台詔的解釋 漢武帝 一生,致力開拓 西域 ,國力大損。至晚年深悔之,遂棄 輪台 之地,並下詔罪己,謂之“輪臺詔”。事見《漢書·西域傳贊》。 宋 楊萬里 《讀罪己詔》詩:“
輪台的解釋 [Lun tai] 古西域地名。在現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輪台縣
詔國語字典 詔 (詔) zhào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 筆畫數:7;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