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

法顯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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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平陽武陽(今山西沁縣東南)人。後秦時居長安為僧。自長安游天竺。歷時十三年又四個月。足跡達今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等地。學梵書、梵語,抄寫經文。東晉義熙八年,乘商船歸國,經今爪哇,終達山東登入。後南至建康譯經,著《佛國記》一卷。譯《僧祗律》為當時僧徒遵用。


東晉僧。平陽武陽人,俗姓龔。三歲出家。二十歲受大戒,志行明敏,儀軌整肅。常在長安,慨律藏殘缺,誓志尋求。晉安帝隆安三年,與慧景、道整等四僧入西域求經。度流沙,經鄯善國,以至烏耆,到于闐。度蔥嶺,到北天竺。南度小雪山,慧景死。進至中天竺。巡禮佛教故跡,於巴連弗邑住最久,得《摩訶僧祇眾律》、《方等泥洹經》等。留三年學梵語梵書。後由師子國歸,前後凡十五年,遊歷三十餘國。歸國後,在建康道場寺與佛馱跋陀羅共譯經律論五部。並撰有《佛國記》,亦稱《高僧法顯傳》,為研究古代中亞、南亞諸國史和中外交通史重要資料。

詞語分解

  • 法顯的解釋 法顯約-約 : 東晉旅行家,高僧。本姓龔,平陽武陽今山西臨汾縣境人。為求佛法,於公元年西行取經,從長安今西安出發,經西域,前後十五年遊歷天竺、獅子國今斯里蘭卡、耶婆提國今印尼爪哇。然後經南海、東海回國
  • 法的字典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顯的字典解釋 顯 (顯) ǎ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顯貴。顯赫。顯要。 敬辭,稱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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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會稽餘姚今屬浙江人,本名承叔,避齊高帝父諱改。善使刀楯,初為左夾轂隊將。宋明帝時,隨蕭道成征伐,以功封當陽縣子。後官至太子左率卒。本名承叔。南朝齊餘姚人。強辯果捷,善使刀楯。宋明帝時隨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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