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生卒】:?—1464
明保定府新安人。由舉人任鳳陽府同知。正統初,以薦升汝寧知府,居官勤敏,吏民畏服。尋升應天府尹,有能聲。任滿,民乞留之,帝命復任。景泰初,升戶部右侍郎,巡撫南直隸,總督糧儲。官至戶部尚書,仍理巡撫事。
李敏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敏的解釋 敏 mǐn 迅速,靈活:敏捷。敏感。敏銳。敏達(敏捷而通達事理)。靈敏。聰敏。神經過敏。 奮勉:敏求(勉力以求)。 筆畫數:11; 部首:攵; 筆順編號: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