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判大睦親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宗正事改名,從二品。


官名。金置,泰和六年避睿宗諱,改大宗 * 為大睦親府,改同判大宗正事為同判大睦親事,與其他長官共掌敦睦糾宗屬欽奉王命。見《金史·百官一·大宗 * 》。參看“同判大宗正事”條。

詞語分解

  • 同判的解釋 官名。 宋 天聖 初改通判為同判。 宋 周密 《齊東野語·避諱》:“本朝 章獻太后 父諱 通 ,嘗改通直郎為同直郎, 通州 為 崇州 ,通判為同判。” 陳垣 《史諱舉例》卷五:“同判者,通判也。
  • 親事的解釋 婚姻之事賴掉這門親事詳細解釋.親自治理政事。《漢書·晁錯傳》:“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故自親事。” 顏師古 註:“親事,親理萬機之務。” 唐 姚合 《金州書事寄山中舊友》詩:“親事星河在,憂人

歷史官職推薦:司宗寺正卿

官名。見“司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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