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衡都尉
官名。西漢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始置,秩二千石。初欲以主鹽鐵收入,因楊可告緡後上林苑保管財物眾多,乃令主上林。凡上林諸機構、庫藏,離宮禁苑農田水池禽獸及供宗廟用牲,均歸其職掌。元鼎四年悉禁郡國鑄錢,專令其屬官上林三官鑄錢。與少府並為皇帝私府,同掌帝室財政。原屬少府的帝室收入大部分轉歸水衡掌管。官職親近,甚受皇帝重視。有丞五員,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辨銅令、丞及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甘泉上林都水等長、丞。成帝建始二年(前31)省技巧、六廄官。新莽改名“予虞”。東漢省,其財政職掌歸大司農,上林苑職掌併入少府。每年立秋軀劉之日暫置,以他官代攝,事訖即罷。三國魏復置 (或說有前後左右中五人),職掌與漢不同,主管全國水軍舟船器械,六品。別有都水使者、河堤謁者管理陂池灌溉河渠。西晉初省併入都水台。惠帝元康(291—299)中復分置,六品,多以都水使者兼領。南朝省。宋孝武帝一度省都水官,改置水衡令,旋罷,復置都水官。《南齊書 ·明帝紀》又謂: “並詔水衡量省御乘。”未知其詳。北魏初與都水使者、河堤謁者並置,職掌不詳,從五品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以後罷。唐武則天光宅元年(684)改都水監為水衡監,改都水使者為水衡都尉,中宗神龍元年(705)復改都水使者。參見“都水使者”。
官名。漢武帝元鼎二年初置,俸比二千石,掌上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等長丞。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東漢省之,並其職於少府。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後漢書·百官志》。
水衡都尉字典分解
水衡的解釋 (1).古官名。水衡都尉、水衡丞的簡稱。 漢武帝 元鼎 二年所置,至 隋 始廢。掌皇家 上林苑 ,兼管稅收、鑄錢。《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 顏師古
都尉的解釋 [title of the military officer subter general] 官名,次於將軍的軍官吳廣為都尉。——《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