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都令史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兩晉以來尚書省置都令史八人,協助尚書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務,監督諸曹尚書,參與政要。權任雖重,用人常輕。南朝梁始重其選,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監九年(510)詔令選用有才幹的士人。位僅二班,職權頗重。以殿中都令史監都殿中曹政務。沿置。北魏北齊復置八都令史。

詞語分解

  • 令史的解釋 .官名。 漢 代蘭台尚書屬官,居郎之下,掌文書事務,歷代因之。 隋 唐 以後,成為三省、六部及御史台低級事務員之稱,位卑秩下,不參官品。至 明 代遂廢。見《通典·職官四》。. 宋 元 以來官府中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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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金朝牢獄之長。監管囚徒及差設牢子。設於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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