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引批驗所大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鹽引批驗所之主官。初,元朝於大德(1297—1307)年間置批驗所,掌批驗鹽引。明朝沿置,以大使之,計兩浙四人,兩淮河間長蘆各二人,山東一人,未入流。清朝設官十六:廣東一人,直隸、山東、兩淮、福建各二人,四川三人,兩浙四人,為正八品。下設副使、攢典等佐理。凡不設大使之處,其職司由鹽課大使兼充。


官名。清置,正八品。直隸、山東、兩淮各二人,四川三人,兩浙四人,廣東一人。掌批驗鹽引。商人運銷官鹽的憑照叫鹽引。見《清史稿·職官三·都轉鹽運使司鹽運使》。

詞語分解

  • 鹽引的解釋 .古代官府在商人繳納鹽價和稅款後,發給商人用以支領和運銷食鹽的憑證。始於 宋 代。《宋史·食貨志下三》:“又以內藏錢二百萬緡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請買鹽引,仍令 秦鳳 、 永興 鹽鈔,歲以百八十萬為額
  • 大使的解釋 一國政府派往另一國政府的最高一級常駐外交代表,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詳細解釋.奉帝王之命行事的臨時使節。後多指特派出巡的大臣。《禮記·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

歷史官職推薦:嬪人

女官名,即九嬪,西漢末年王莽置。《漢書·王莽傳下》:“備和嬪、美御、和人三,位視公;嬪人九,視卿;美人二十七,視大夫;御人八十一,視元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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