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職
清朝對非正印佐貳官之稱呼。有京職與地方之別。京職有漢鴻臚寺主簿、序班、禮部會同四譯館大使、序班,鑄印局大使,刑部司獄等。地方雜職有庫官、倉官、稅官、獄官、驛官、閘官及河泊所官等。
雜職字典分解
雜職的解釋 古代品官以外的辦事人員。 宋 趙令畤 《侯鯖錄》卷六:“官人怒,雜職安敢輕行杖?” 清 薛福成 《應詔陳言疏》:“但留捐監、捐封、捐級,與捐雜職等項,概收實
雜的解釋 雜 (雜) zá 多種多樣的,不單純的:雜亂。雜沓。雜感。雜誌。雜貨。雜居。雜務。雜品。錯綜複雜。私心雜念。 混合:夾雜。混雜。雜交。 純 筆畫數:6; 部首
職的解釋 職 (職) zhí 管理某種事務,分(f坣 )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