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稅
指正稅之外的各種稅收。起源很早。南朝時已有記載。《南史·宋紀中·武帝》:“東境去歲不稔,宜廣商貨,遠近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雜稅。”唐代已成為徵收中的正式名目。《舊唐書·食貨志上》:“大抵有唐之御天下也,有兩稅焉,有鹽鐵焉,有漕運焉,有倉廩焉,有雜稅焉。”其後歷代相沿,名稱各異。如宋代稱雜變、沿納。清代又稱雜征,作為除田賦、丁銀、關稅、鹽課、茶課等項收入外,所有苛細稅收之總稱。包括牛馬稅、石膏稅、木稅、落地稅、靛稅、榷酤、牙稅、當稅、契稅、衣物稅、食物稅等。無定額,盡收盡解。參見“沿納”。
雜稅字典分解
雜稅的解釋 [miscellaneous levies; sundry tax] 舊指正稅以外的各種稅苛捐雜稅
雜的解釋 雜 (雜) zá 多種多樣的,不單純的:雜亂。雜沓。雜感。雜誌。雜貨。雜居。雜務。雜品。錯綜複雜。私心雜念。 混合:夾雜。混雜。雜交。 純 筆畫數:6; 部首
稅的解釋 稅 shuì 國家向企業或集體、個人徵收的貨幣或實物:稅收。稅額。稅款。稅率。稅法。稅制。稅務。 姓。 筆畫數:12; 部首:禾; 筆順編號:3123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