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經制發運使司

經制發運使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設經制發運使為長官。九年,改為經制使司,以戶部長官或副長官兼經制使。

經制發運使司字典分解

經制的解釋 (1).治國的制度。 漢 賈誼 《治安策》:“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姦人亡所幾幸,而群臣眾信,上不疑惑!” 明 張居正 《

多學學:經制使司【歷史官職】

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九年 (1139),改經制發運使司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設經制使,以戶部長官或副長官兼領。另設經制副使或經制判官一人,佐理其事。下屬有主管文字二人,幹辦公事四人。

經制發運使司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