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制發運使司
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設經制發運使為長官。九年,改為經制使司,以戶部長官或副長官兼經制使。
經制發運使司字典分解
經制的解釋 (1).治國的制度。 漢 賈誼 《治安策》:“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姦人亡所幾幸,而群臣眾信,上不疑惑!” 明 張居正 《
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設經制發運使為長官。九年,改為經制使司,以戶部長官或副長官兼經制使。
經制的解釋 (1).治國的制度。 漢 賈誼 《治安策》:“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姦人亡所幾幸,而群臣眾信,上不疑惑!” 明 張居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