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利司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置,掌京城諸寺邸店、莊園課利之物,以寺務司官兼領,上隸於三司。
官署名。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置,掌徵收京城諸寺、邸店、莊園贏利之事。聽命於三司,而由寺務司兼管。參見“寺務司”。
課利司字典分解
課利的解釋 定額的賦稅。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如闕課利,依條科責者。”《宋史·職官志三》:“曰房地,掌諸州樓店務房廊課利,僧道免丁錢及土貢獻物。”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