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墓
在今浙江杭州市西霞嶺南麓。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142年1月27日)。岳飛遇害,初痤於九曲叢祠。隆慶元年 (1163),孝宗詔復岳飛官爵,改葬棲霞嶺下,子岳雲附。墓前跪秦檜、王氏、万俟卨、張俊四奸鐵像。
又稱岳墳。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西北岸棲霞嶺下,今岳王廟中側。為南宋抗金名將岳飛墳墓。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岳飛被害後,草葬於杭州錢塘門外。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後,為岳飛昭雪,以禮移葬其遺骸於此。墓前有照壁,上嵌明人洪珠書“盡忠報國”四字。有甬道至墓前,道旁列石人、石獸。墓正中碑刻“宋鄂岳王之墓”。墓周有石柱圍護。後在墓地東側將原智果院改為祠廟,即今岳王廟。墓旁有其子岳雲墓。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飛墓字典分解
墓國語字典 墓 mù 埋葬死人的地方:墓穴。墓地。墓園。墓道。墓碑。墳墓。墓志銘。 筆畫數:13; 部首:土; 筆順編號:122251113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