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事
官名。戰國秦為管理太后、王后、太子諸宮庶務的官員。秦、西漢皇太后、皇后、太子宮皆置,秩二千石(一說真二千石),亦有秩中二千石者。皇太后宮所置冠以宮名,稱長信詹事,地位在九卿之上,掌宮內大小庶務,景帝時改名少府,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等名目,哀帝時曾置左、右詹事,不久罷。皇后宮所置亦稱中少府,掌宮內供御侍奉事務,與大長秋(將行)分領後宮官屬,轄中長秋,私府、永巷、倉、廄、祠祀、食官令丞,諸中宮宦者皆屬之。成帝鴻嘉三年(前18)省並大長秋,哀帝時復置左、右詹事,不久罷。太子宮所置職掌略同,兼掌警衛、刑獄、食邑車馬等事,東宮諸輔導侍從顧問宿衛之官隸太子太傅少傅,諸供奉之官如太子率更令、家令、仆、中盾、衛率長、廚長、廄長等則悉隸詹事。東漢省,其屬官改隸太子少傅。魏、晉以來唯置於太子宮,故亦稱太子詹事。位三品,掌東宮內外庶務,明帝以後久不立太子,遂省,其職由太子太傅、少傅兼攝。西晉武帝鹹寧二年(275)因太子二傅皆由諸公兼領,位望崇高,復置詹事,領東宮庶務,後或省或置,惠帝太安(302—303)以後常置。自後太子諸師傅雖以輔導為名,詹事實負輔翊教導太子之責,兼掌東宮一切事務、官屬。兩晉南北朝東宮地位極重,官屬齊備,擬於朝廷,時號宮朝,諸衛率各領其兵,常任征伐,詹事任總宮朝,當時稱其職比朝廷之尚書令,領軍將軍、位權甚重,有時亦參預朝政。其官署稱府,屬官有太子家令、率更令、仆、門大夫、左右衛率(或增置前、後衛率)、中庶子、中舍人、食官令、庶子、舍人、洗馬、屯騎步兵、翊軍校尉,冗從僕射、旅賁中郎將、左右積弩將軍、殿中將軍等。晉、宋三品,梁十四班,陳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初分置左、右,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二品下,後並為一員,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齊三品,領東宮三寺及左右衛坊、門下坊、典書坊。北周改置太子宮正宮尹。隋初復置,鏇省。唐朝復置為詹事府長官,正三品,掌東宮三寺十率府之政。位高職閒,多用以安置退罷大臣。高宗龍朔二年(662)改名端尹,鹹亨元年(670)復舊,武則天天授(690—692)中改名宮尹,中宗神龍元年(705)再復。宋朝初年為閒散之職,止食其俸祿,真宗天禧四年(1020)以後,建儲輒置,領本職,多以他官兼任,從三品。時東宮官多闕,或雖設而無職司,詹事職事閒簡。遼、金、元為詹事院長官。遼制不詳。金從三品,掌東宮內外庶務,隸宮師府,三寺、諸率府亦直屬官師府;元置省無常,或置左右詹事、副詹事,或單置詹事,或改名儲慶使、儲政院使,秩正二品至從一品,掌輔翼皇太子,管理東宮官屬,職任較重。明初置左、右副詹事等為東宮官,皆以勛舊大臣兼領,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詹事院,二十五年改院為府,置詹事一員為長官,正三品,掌輔導太子,統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經局之政,多由尚書、侍郎等官兼任,並帶翰林院學士銜。清朝亦為詹事府長官,順治九年(1652)置,十五年裁,康熙十四年(1675)復置,滿、漢各一員,正三品,漢員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銜。初猶有輔導太子之職,康熙(1662—1722)以後不立太子,逐定其職掌為文學侍從,經筵充日講官,典試提學,編纂圖書,與翰林官略同。凡秋審朝審及下十卿翰詹科道合議之事,皆入班參與集議。嘉慶二年(1797)裁,五年復置光緒二十四年(1898)裁,鏇復,二十八年廢。參見“詹事府”、“詹事院”。
官名。秦漢皆置,宦者,掌皇后、太子家及宮中諸宦者;皇后法駕出,則奉引。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衛率、廚廄長丞,中長秋、私府、永巷、祠祀、食官令長丞。成帝鴻嘉三年省並大長秋。長信詹事掌皇太后宮,景帝中六年更名長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又改稱長樂少府。東漢無詹事,皇后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事訖即罷。宦者誅後,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見《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後漢書·百官四·大長秋》。魏復置,領東宮眾務。晉置廢不定。南朝宋與晉同,齊置詹事府,領官屬,梁陳也置。後魏有太子左右詹事;北齊詹事領東宮諸事,統三寺二坊及左右衛;隋初置詹事;唐置詹事府詹事一人,掌內外眾務,糾彈非違,總判府事;少詹事一人,為詹事之副。其後歷代多沿置。見《通典·職官十二·太子詹事》。
詹事字典分解
詹事的解釋 官名。 秦 始置,職掌皇后、太子家事。 東漢 廢。 魏 晉 復置。 唐 建詹事府, 遼 、 金 、 元 置詹事院。 明 清 皆置詹事府,設詹事及少詹事,為三
詹的解釋 詹 zhān 說話煩瑣,喋喋不休的樣子:“大言炎炎,小言詹詹”。 至:“五日為期,六日不詹”。 〔詹事〕古代官名,掌皇后太子家事。 姓。 筆畫數:13; 部首
事的解釋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