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吏
漢朝丞相(三公)及郡縣官署各曹處理具體事務的員吏。晉朝,凡郡、國戶不滿五千者置職吏五十人,五千戶以上置六十三人,萬戶以上置六十九人;凡縣戶不滿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戶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將軍屬吏,總掌營事。《後漢書·百官志一·將軍》:“其餘將軍,置以征伐,無員職,亦有部曲、司馬、軍候以領兵。其職吏部集各一人,總知營事。”
2、掌管具體事務的官員。
職吏字典分解
職吏的解釋 舊指地位低下的官吏。《後漢書·卓茂傳》:“﹝ 茂 ﹞以病免歸郡,常為門下掾祭酒,不肯作職吏。” 唐 袁高 《茶山》詩:“後王失其本,職吏不敢陳。”
職的解釋 職 (職) zhí 管理某種事務,分(f坣 )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
吏的解釋 吏 lì 舊時代的大小官員:吏治。官吏。 舊指小公務員:吏員。胥吏(地方官府中辦理文書的人)。 筆畫數:6; 部首:口; 筆順編號:1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