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繕司

營繕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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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① 見“營繕清吏”。②清末民政部所屬之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工部營繕司改設,歸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築科。掌督理本部直轄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辦土木工程及經費報銷,保存古蹟,調查寺廟等事。轄建築、道路、古蹟三科。置郎中一人總理司務,下設員外郎主事各四人,七品小京官一人,六、七品藝師各一人,分司各職。


官署名。清末置,屬民政部。掌督理本部直轄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辦土木工程及經費報銷並保存古蹟、調查祠廟各事。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主事各四人,六、七品藝師各一人。司內分設三科:建築科,掌京內城、衙廨、倉廒之土木工程及其經費報銷,京外公園、市場及其他官辦土木工程及其經費報銷,琉璃窯及 * 之管理,本部直轄土木工程及其報銷事項;道路科,掌京城道路、溝渠修繕改良,各省經營的道路工程,京外路工經費報銷事項;古蹟科,掌古代建築物調查、保存、博物館之管理,神祠、佛寺、道觀等建置、修繕事項。

詞語分解

  • 營繕司的解釋 官署名。 明 清 屬工部,掌營繕事宜。《清史稿·職官志一》:“營繕司所正、所副各一人……﹝ 順治 ﹞十四年,增置營繕司所丞二人。”
  • 營繕的解釋 .修繕;修建。《晉書·祖逖傳》:“營繕 武牢 城,城北臨 黃河 。”《晉書·石季龍載記上》:“ 季龍 荒游廢政,多所營繕。” 宋 蘇軾 《趙清獻公神道碑》:“收其田租,為歲時獻享營繕之費。” 清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歷史官職推薦:員外散騎侍郎

官名。初為正員之外添差之散騎侍郎,無員數,後成定員官。西晉武帝始置,南朝、北魏、北齊沿置,屬散騎省東省、集書省,初多以公族、功臣子充任,為閒散之職,常用以安置閒退官員、衰老人士。南朝陳為三公之子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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