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審官院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員二人,同為審官院長官,掌京朝官磨勘之事。神宗熙寧三年(1070),改同知審官東院。

詞語分解

  • 同知的解釋 .共知。《莊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猶參佐。《北齊書·高隆之傳》:“儀同三司 崔孝芬 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知營構,頗相乖異, 瀛州 刺史 元晏 請託不遂,前後
  • 審官院的解釋 宋 代選拔京朝官的機關。分東西二院,東院主文選,西院主武選。 元豐 後其職併入吏部。《宋史·選舉志四》:“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其後典選之職分為四:文選曰審官東院,曰流內銓;武選曰審官西院,曰三班院。

歷史官職推薦:太子騎官備身正都督

官名。北齊置。屬太子左、右衛坊,下統太子騎官備身副都督、太子騎官備身五職、太子騎官備身等,掌東宮騎官,負責侍衛。從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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