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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右丞

參見“法部左丞”。

法部右丞字典分解

法部的解釋 (1). 唐 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後借指教坊或法曲。《新唐書·禮樂志十二》:“梨園法部,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 宋 蘇軾 《集英殿秋宴教坊詞·教

不妨一看:法部【歷史知識】

①唐宮廷樂隊名。玄宗酷愛*法曲,選坐部伎子弟三百人,於梨園教習之,因稱梨園法部或法部。②官署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設。掌管全國民事、刑事、監獄及一切司法行政事務,監督大理院及各級審判檢察機構。置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總理部務。下設承政、參議兩廳及審錄、制勘、編置、宥恤、舉敘、典獄、會計、都事八司。附設律學館、憲政籌備處、欽命事件查辦處等機構。宣統三年(1911)尚書改稱司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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