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會雜誌

歷史字典解釋

雜誌名。清宣統三年五月十五日(1911.6.11)在北京創刊。月刊。法學會主辦,楊蔭杭主編。法制、法律、罪案研究專業雜誌,兼刊問答錄、法制史等。辛亥革命後停刊,出五期。1913年2月復刊,號數重起。曾刊日本人有賀長雄《共和憲法持久策》和美國人古德諾《中華民國憲法案之評議》等文,為袁世凱 * 專制製造法律根據。已知前後發行二十三期。

詞語分解

  • 法學的解釋 研究法律的科學法學會詳細解釋.效法學習。《南史·范曄傳》:“ 曄 性精微,有思致,觸類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損制度,世人皆法學之。”.古指刑名、法治之學。今指研究國家和法的科學。《南齊書·孔稚珪傳》
  • 雜誌的解釋 ∶期刊活的定期出版物《高等教育雜誌》第期 ∶雜記詳細解釋.零星地記載傳聞、逸事、掌故的筆記。 清 錢大昕 《十駕齋養新錄·家譜不可信》:“ 師古 精於史學,於私譜雜誌,不敢輕信,識見非後人所及。”

歷史知識推薦:南豳州

①北魏置。在今陝西永壽縣一帶,孝昌後廢。②西魏大統十四年置。治白土今陝西彬縣。轄境相當今陝西彬縣、旬邑、長武及甘肅涇川等縣地。廢帝三年改為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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