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給事中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六科之諫官。明洪武六年(1373)置六科,共設十二人,秩正七品。十年隸承敕監。十二年改隸通政司。二十四年定設四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升秩從七品。永樂(1403—1424)中六科自為一署。洪熙元年(1425)南京六科亦設七人。萬曆(1573—1619)中裁八人。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順治(1644—1661)中沿設,漢給事中十二人。康熙四年(1644)定設給事中滿、漢各六人。初秩從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秩正五品。分掌發科抄,稽庶政,註銷各衙門文卷及給發敕書、赴任文憑,察核奏銷冊、文武生童學冊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六科,僅設給事中二十人,辦理一切事宜。
官名,明清皆置。明初設給事中,洪武六年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給事中各一人,從七品。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有失,封還執奏。凡內外所上章疏下,分類抄出,參署付部,駁正其違誤。見《明史·職官三》。清初沿明制,後廢。
詞語分解
- 六科的解釋 . 唐 宋 時科舉取士的六種科目。 唐 六科為:明經、進士、秀才、明法、明書、明算。 唐 劉肅 《大唐新語·釐革》:“ 隋煬帝 改置明經、進士二科。國家因 隋 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並前
- 給事中的解釋 官名。秦漢為加官,晉以後為正官。明代給事中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監察六部,糾彈官吏給事中戴鳳翔。—— 清· 張廷玉《明史》 又給事中鍾宇淳。詳細解釋官名。 秦 漢 為列
歷史官職推薦:交市監
①官署名。即緣邊交市監,隋朝始置,畿內隸司農寺,畿外分隸諸州,置監一員、副監一員,掌緣邊互市事。②官名。隋朝緣邊交市監長官,各置一員,視從八品。 官署及官名。隋於西北邊地置交市監,屬四方館。掌與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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