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司
歷史字典解釋:
官署名。明置,全稱為“通政使司”,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凡四方陳情建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於底簿內謄寫訴告緣由,齎狀以聞。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參議等。清沿明制,掌受各省題本,校閱送閣;洪疑大獄,偕部、院豫議。光緒二十八年罷。見《明史·職官二·通政使司》、《清史稿·職官二·通政使司》。
官署名。通政使司的簡稱。見“通政使司”。
詞語分解
- 通政司的解釋 明 清 時收受、檢查內外奏章和申訴文書的中央機構。其長官為通政使。《明史·職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明史·職官志二》:“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
- 通政的解釋 見“ 通政司 ”。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歷史官職推薦:七相
指漢朝的七位丞相,這七位丞相是:長陵人車千秋,杜陵人黃霸、王商,平陵人韋賢、平當、魏相、王嘉。東漢人班固所作《兩都賦》中有“冠蓋如雲,七相三公”句。見《後漢書·班彪班固列傳》。這七位丞相,《漢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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