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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衡司

官署名。清末陸軍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掌陸軍軍官之班秩、階品、封贈、襲蔭,以及官佐之任職,凡軍官、官佐並領其籍。轄任官、賞賚、考績、旗務四科。置司長一人掌司事,下設科長四人,科員四十人,司副官一人及錄事二十六人,分司各職。


官署名。(1) 陸軍部所屬。清末始置,掌陸軍官佐任補,綠旗防營員弁的升調、獎懲、恤賞及各項武職的蔭襲、引見、驗放等事務。主官有司長一人,下設科長、科員、司副官及錄事。司內分設考績、任官、賞賚、旗務四科。南京臨時政府陸軍部設軍衡局,以局長為主官。北洋政府復稱軍衡司,掌辦陸軍各項人事行政:一、軍官、軍佐和軍用文官的任免、轉補;二、調查各兵科人員;三、考績表、兵籍、戰時名簿、軍用文官名簿;四、保管軍官、軍佐、軍用文官和戰時職員表;五、編纂年格名簿;六、賞賚、敘勛、褒獎;七、休假;八、廢兵處置;九、軍人結婚;十、養贍。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張作霖執政時軍衡司改隸軍事部陸軍署。國民黨政府時軍政部陸軍署亦置軍衡司。(2) 海軍部所屬。北洋政府始置,掌海軍各項人事行政,其所掌一至九項與陸軍部軍衡司同。此外為:十、軍法;十一、司法官和監獄職員的考績;十二戰時捕獲審檢所;十三、海軍監獄;十四、赦免和在監人員的處置。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張作霖執政時軍衡司改隸軍事部海軍署。國民黨政府時期,海軍部亦設軍衡司,司內分設銓敘、典制、恤賞、軍法四科。

軍衡司字典分解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

順便了解:軍醫【歷史官職】

陸軍同等官。北洋政府設定,有一、二、三等軍醫,其軍階分別為上尉、中尉、少尉,掌理陸軍醫療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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