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功爵制
戰國時商鞅在秦國制訂的軍功爵位制度。秦漢兩代沿用。商鞅在秦國變法時,規定立軍功者授予爵位,制訂軍功爵位為二十級: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以上相當於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當於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以上相當於卿;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避漢武帝劉徹諱,稱為通侯,或稱為列侯,以上相當於諸侯。戰國時秦國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漢初改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漢文帝以後,又改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軍功爵制字典分解
軍功的解釋 [military exploit] 軍事上的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