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堂機要局

歷史字典解釋

北洋政府政事堂的直轄機關。政事堂成立時設定,為袁世凱直接掌握,屬“內秘書廳”的性質,其實權超過國務卿。依照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五日公布的《大總統府政事堂機要局官制》的規定,其職權如下:一、發布命令,“恭請鈐章”;二、撰擬命令及各項文電;三、收發京外官文牘電信;四、典印信;五、審核各部事務;六、處理關於清室往來檔案;七、辦理關於立法院往來檔案;八、與各部院接洽檔案,九、與政事堂各局所人員接洽事件;十、保管圖書;十一、編輯檔案。以局長一人為主官,下設參事六人、僉事十六人,主事若干人,分三科辦事。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五月八日政事堂仍改為國務院時,本局裁撤。

詞語分解

  • 政事的解釋 政府施政的事務過問政事詳細解釋.政務。《書·皋陶謨》:“政事懋哉!懋哉!”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雖藝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務也。” 瞿秋白 《論大眾文藝·大眾文藝和反對帝國主義的
  • 要局的解釋 重要部門。 宋 陸游 《謝內翰啟》:“來自遠方,驟參要局……蒙廟堂選拔之優,俯仰以思,愧懼交至。”

歷史官職推薦:檢正官

官名。宋朝中書門下屬吏。神宗熙寧三年,置檢正五房公事一人,總領孔目房、吏房、戶房、兵禮房、刑房之事; 諸房各置檢正公事二人,皆以京朝官充任。若以選人充任,則稱習學公事。元豐—改制廢,以其職事分歸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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