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考課七十二法

歷史字典解釋

三國考課官吏的規定。明帝時令散騎常侍劭作都官考課七二條,作為都官尚書考察官吏的依據。《三國志·魏書·劉劭傳》記有劉劭製成七十二條後向明帝的上書,但無七十二條的具體內容的說明,故其詳已不可知。由於其內容龐雜繁累,在當時就不易執行, 杜預向晉武帝提出“去就簡, 則簡而易從”的糾正措施,制定了簡明易行的“五條課縣法”,參見該條。

詞語分解

  • 都官的解釋 隋 唐 時指刑部尚書。 唐 楊炯 《遂州長江縣先聖孔子廟堂碑》:“ 符偉明 以都官謝職,逢有道而相推; 趙元淑 以郡吏從班,見司徒而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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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遼置北面邊防官,置於邊防諸軍。一為南面軍官,置於南面諸軍。設官則同,有某軍都指揮使、某軍副指揮使、某軍都監、掌統所部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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