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政司
官署名。南京臨時政府始置,屬外交部,置司長、僉事、主事、錄事等員。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職掌為:一、地土國界交涉;二、禁令裁判、獄訟交犯;三、公約、保和會、紅十字會;四、外國人保護、賞恤;五、本國人出籍和外國人入籍。設官同上。次年改為政務司。國民黨政府時廢。
外政司字典分解
外政的解釋 謂國事。《國語·吳語》:“自今日以後,內政無出,外政無入。” 韋昭 註:“內政,婦職;外政,國事。”《詩·大雅·瞻卬》“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毛 傳:“婦人無與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