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職
官名統稱。即宋朝知閤門事、引進使、四方館使、東上閤門使、西上閤門使、同知閤門事、閤門通事舍人 (閤門宣贊舍人)、閤門祗候、閤門舍人及帶御器械等官。為武臣清要之選。
宋以閤門宣贊舍人與三門祗候二等謂之閤職,為武臣清貴之選,相當於文臣的館職。初制員額僅三至五人。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閤門請擇武臣子弟六人,前後殿日祗應,以閤門看班祗候為名。候五年熟識儀數,乃任為閤門祗候。其後供職舍人員數稍多,裁定名額為四十人。乾道六年(公元1170年)詔宣贊舍人、閤門祗候仍舊通掌贊引之職外,置閤門舍人十人,以待武舉之入官者。
閤職字典分解
閤職的解釋 宋 代屬於閤門的官職。《宋史·職官志六》:“宣贊舍人任傳宣引贊之事,與閤門祗候並為閤職,間帶點檢閤門簿書公事。”參見“ 閤門 ”。
閤的解釋 閤 hé 閤 gé 均見“??”。 筆畫數:14; 部首:門; 筆順編號:51122511341251
職的解釋 職 (職) zhí 管理某種事務,分(f坣 )內應做的事:職業。職務。職守。職權。天職。盡職。 執行事務所處的一定地位:職工。職位。職員。職稱。以身殉職。 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