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都理欠司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朝官充任,總三司都理欠之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隨三司廢。

詞語分解

  • 司事的解釋 指會館等團體中負責管理錢財或雜物的人詳細解釋.古代負責農事的官員。《左傳·昭公十七年》:“鶻鳩氏,司事也。” 杜預 註:“鶻鳩,鶻鵰也。春來冬去,故為司事。”《國語·周語上》:“史帥陽官以命我司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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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營名。東漢時在雍縣設立的兵營,即扶風都尉的駐地。三輔有陵園,為防止羌人入侵,破壞園陵,故在此駐軍。《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四年二月)乙丑,初置長安、雍二營都尉官。”註:“《漢官儀》曰:京兆虎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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