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內外城地方審判廳廳丞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京師地方審廳長官。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一人,從四品,簡任。掌本廳審判事宜,並監督所屬各官。

詞語分解

  • 京師的解釋 帝王的都城自京師來。;;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元濟詣京師。;;《資治通鑑;唐紀》赴舉京師。;;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自京師乘風雪。;;清; 姚鼐《登泰山記》詳細解釋.《詩·大雅·公劉》:“ 京

歷史官職推薦:樞相

五代、宋樞密使帶相印或宰相兼任樞密使者稱“樞相”。 宋代宰相兼任樞密使者稱樞相。清代大學士任軍機大臣者也稱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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