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拾遺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唐武則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員二人,從八品上,屬中書省,掌供奉諷諫。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後除授漸濫,有“拾遺平斗量”之譏。宋初沿置,多別領中外職任,不專任諫職。太宗端拱元年(988)改名右正言。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復置,掌規諫諷諭,隸中書門下省。光宗紹熙二年(1191)復改右正言。遼朝置為南面官,掌諷諫,隸中書省右諫院。金朝正七品,隸諫院。明建文 (1399—1402)改官制,通政使寺及六科下皆置,成祖即位後乃罷。
官名。唐武則天垂拱中置,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見《新唐書·百官二·中書省、門下省》。南宋曾沿此制。
詞語分解
- 遺的字典解釋 遺 (遺) í 丟失:遺失。遺落。 漏掉:遺忘。遺漏。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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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語官名。漢譯為“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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