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左寺丞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職官。明朝於大理寺設左、右寺丞各一人,秩正五品,為堂上官,與少卿同佐卿理事。清朝亦設左、右寺丞,為左、右二寺官,均滿、漢軍、漢各一人; 正六品,相當於明朝之左、右寺正。

詞語分解

  • 大理的解釋 .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夷吾 不如 弦商 ,請立以為大理。” 陳奇猷
  • 寺丞的解釋 官署中的佐吏。 宋 葉適 《送宋知錄》詩:“節相喜材添局務,寺丞引類借朝裙。”

歷史官職推薦:開國縣伯

爵名。參見“開國伯”。 爵位品。南朝梁始置,與開國郡伯同為四品。陳制同梁。北魏開國縣伯秩三品。北齊亦置,秩與散縣侯同為三品。唐制開國縣伯秩正四品上,食邑七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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