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縣
①唐武德三年 (620)析朝邑縣置,屬同州。治所在今陝西大荔縣朝邑鎮東黃河西岸。貞觀元年 (627) 廢。
②唐貞觀三年 (629) 置,為雲州治。治所在今內蒙古準格爾旗東北黃河西岸。《元和志》 卷4河濱縣: “東臨 (黃) 河岸,因以為名。” 四年 (630) 為威州治,八年(634) 州廢,改屬勝州。遼屬東勝州。金廢。
古縣名。(1)唐武德三年(620年)析朝邑縣置,治今陝西省大荔縣東南朝邑鎮東黃河西岸。屬河中府。貞觀元年(627年)廢。(2)唐貞觀三年置,治今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東北城壕。《元和郡縣誌》:“東臨河岸,因以為名。”屬勝州。遼屬東勝州。金廢。
河濱縣字典分解
河濱的解釋 [riverlet]〈方〉∶小河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