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正
官名。見“大理正”。
官名。漢以來有廷尉正,北齊始稱大理寺正,員額一人。歷代沿置。唐制大理寺正二人,從五品下,地位在丞之上,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凡六丞斷罪不當,則以法正之。明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寺正各一人,正六品,地位在左右丞(正五品)之下。清制左右寺各以寺丞掌之,漢軍寺丞初為寺正,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改為寺丞。參見“廷尉正”。
大理寺正字典分解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