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局
官署名。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十二月十八日北洋政府因僑民請求,公布《僑務局組織條例》,次年一月二十四日成立僑務局,隸屬於國務院,掌理本國在外僑民的移殖和保育事項。設總裁、副總裁各一人,參事四人,僉事六人,編譯二人,主事十人;評議員十人,由總裁於外交、內務、農商三部薦任職以上官員和僑民中有資望者,選聘充任。次年,增設秘書四人。十二年(公元1923年),局內分置總務、移殖、保育三處,各處分科辦事,並於各省設特派員。
僑務局字典分解
僑務的解釋 [affairs concerning nationals living abroad] 有關僑民的事務僑務委員會
局國語字典 局 jú 部分:局部。局麻(局部麻醉)。 機關及團體組織分工辦事的單位:教育局。 某些商店的名稱:書局。 棋盤:棋局。 下棋或其他比賽進行一次:下了一局棋。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