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置郡縣
從八王之亂到西晉滅亡,中原地區有八十萬人南遷。南遷人口,多以宗族或鄉里關係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貫,時稱之為“僑人”。東晉朝廷為控制僑人,維護南遷的世族地主利益,遂在僑人居住集中地區設定與僑人籍貫同名的州、郡、縣及其行政機構,叫做僑置。劉裕北伐收復青州(治今山東益都)、徐州(治今江蘇徐州)後,在原州、郡名前加“北”字,以示和僑置州、郡相區別。劉裕代晉後,取消“北”字,在僑州、郡、縣名前加“南”字。東晉初年,設定僑州、郡、縣,規定僑人可免除賦役,因之吸引北人南遷。後因土斷政策的實行,多數僑置郡縣或合併或取消,數量減少。隋朝統一南北後,僑置郡縣全部廢除。
僑置郡縣字典分解
僑置的解釋 六朝 時南北分裂,戰亂頻仍,諸朝遇有州郡淪陷敵手,則往往暫借別地重置,仍用其舊名,稱為“僑置”。《晉書·地理志上》:“ 元帝 渡江,亦僑置 司州 於 徐 ,非本
郡縣的解釋 [province and county in ancient times] 古代兩級行政單位,大體相當今天的省與縣給貢職如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