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官署名。簡稱“總理衙門”、“總署”、“譯署”。清末新設的中央機構之一,即辦理洋務及外交事務的總機構。鹹豐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設。其後,管理許可權不斷擴大。掌外交、通商、僑務、邊防、海防、水師,以及製造、電線、鐵路、礦務、學校、慶典、禮賓等事務,總攬了外交及與外國發生干係的財政、軍事、教育、礦務、交通等各方面的大權。其職官分為大臣和章京兩級。大臣無定額,均屬特簡,由總理各國事務親王、郡王、貝勒為總領。凡該署所掌事宜,均由王大臣率屬定議,遵約行事;重要者奏報皇帝裁決。章京乃承擔具體工作者,又分為總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額外章京四種。下設英國股、法國股、俄國股、美國股、海防股、司務廳、清檔房、收掌處、電報處、銀庫,又轄總稅務司、同文館、南、北洋通商大臣、出使各國大臣、總領事、領事。光緒二十年(1894)後,改海防股為日本股。二十七年更名外務部。
官署名。清置,為外務部的前身。鹹豐十年冬天,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命恭親王奕為長官,下設總辦、幫辦,有司員十六人,分掌核關稅、典文移、治台站驛遞、機密等。光緒二十七年,改稱外務部。見《清史稿·職官六·外務部》。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字典分解
總理的解釋 (1) [premier;chancellor]∶某些國家的政府首腦(2) [prime minister]∶總理大臣的簡稱。議會政府的行政首腦(3) [p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