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客清吏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清禮部之一,簡稱“主客司”。明初沿前制,於禮部設主客部。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部為清吏司。掌土司及諸蕃朝貢接待、賞賜之事,兼提督會同館。初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分掌司事。弘治五年(1492),增主事一人,專管會同館事。清順治元年(1644)沿置。設郎中三人,滿洲蒙古、漢各一人; 員外郎二人,宗室、滿洲各一人; 主事二人,滿、漢各一人; 以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掌賓禮之事,並司進貢芽茶之額與實錄、玉牒告成之頒賞。所屬有賞賜科、四譯科、芽茶科、火房等機構,分辦本司事務,光緒三十二年(1906),併入儀制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皆置,為禮部的第三司,掌接待外賓等事。其官有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清代又增滿、蒙人員,員數有所增加。見《明史·職官一·禮部》、《清史稿·職官一·禮部》。

詞語分解

  • 主客的解釋 .官名。 戰國 時已有此官, 秦 及 漢 初稱典客,為九卿之一。 武帝 時稱大鴻臚。 漢 成帝 尚書置客曹,主管外交及處理民族間的事務。 東漢 光武 分為南北主客二曹, 晉 分左右南北四主客, 南

歷史官職推薦:法務部總務廳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屬法務部。法務部由秘書和參事掌管本廳事務。其職掌為:一、法院的設定、廢止,管轄區域的劃分、變更事項;二、司法官和其他職員的考試和任免;三、律師事項;四、稽核罰金、贓物事項;五、司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主客清吏司歷史

相關歷史

主客清吏司_主客清吏司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