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入
官制用語。宋朝銓選制的一項規定。選人初改京官,必須先任縣令,稱為須入。南宋寧宗慶元(1195—1200)中,規定除殿試前三名,省試第一名外,皆須任縣令。其後,又命大理評事已改官而未歷縣令者,並須作親民官一次。
宋代銓選制度中的一項規定。選人初次改京官, 須先差充知縣或縣令,稱為“須入”。慶元初規定,凡殿試前三名,省試第一名則不在此例。慶元五年(公元1199年)又規定凡大理事評事已改官而未歷縣令者,須作親民官(如知州、知縣等地方行政長官)一次。
須入字典分解
須的解釋 須 (須③④鬚) xū 必得,應當:無須。莫須有。必須。務須。須要。 等待,停留:須留(遲留,留待)。 男人面上生的毛,鬍子:鬚眉(男子的代稱)。鬚生(傳統戲劇
入的解釋 入 rù 進,由外到內:進入。入夢。 適合,恰好合適:入選。入耳。 進出 筆畫數:2; 部首:入; 筆順編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