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清理官產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交通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交通部為清理所屬各種官產起見,專設清理官產委員會。依照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的《交通部清理宮產委員會章程》規定,設主席委員一人,委員三至五人,均由部長派任,兼任委員概不支薪,專任委員得由部長酌給津貼;因處理事務得酌用辦事員。本委員會為調查官產有必要時得向本部及附屬機關隨時調閱案卷,並將清理情形隨時匯呈部長核閱,所有議決事項,呈部長核行。清理所得之官產,提出百分之四作為公費,百分之六作特別獎勵金,由部長酌情分配。本會經交通部長認為無存在的必要時得以部令取消之。

詞語分解

  • 交通的解釋 ∶往來通達阡陌交通。;;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葉葉相交通。;;《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交往旁推交通。;;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 ∶勾結詳細解釋.交相通達。《管子·度地》:“山川涸落,天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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