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涉使
官名。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掌主邦交。光緒三十三年 (1907) 始置於奉天、吉林二省。正三品。宣統二年 (1910),直隸、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雲南亦援例續置。
官名,清朝置,正三品,為交涉使司長官,掌主邦交。屬官有僉事、科員、譯官等。見《清史稿·職官六》。
交涉使字典分解
交涉的解釋 (1) [negotiate]∶與他人相互協商以便對某事得出解決辦法在這問題上繼續與他交涉(2) [relate]∶關連;關涉
使國語字典 使 shǐ 用:使用。使勁。使役。使力。使錢。 派,差譴:使喚。使命。使女。 讓,令,叫:迫使。 假若:假使。即使。 奉命辦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