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尚書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長官。光緒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尚書設。從一品。掌主版籍,整飭風教,綏靖黎物,以奠邦治。宣統三年 (1911),改民政大臣。


官名。清末置,為民政部長官,員額一人。見“民政部”。

詞語分解

  • 民政的解釋 政府處理的有關人民的行政事務,如戶政、婚姻登記、優撫、救濟等詳細解釋.猶政事。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渠水》:“ 漢和帝 時, 右扶風 魯恭 ……徵博士侍中,車駕每出, 恭 常陪乘,上顧問民政
  • 尚書的解釋 ∶中國古代官名。執掌文書奏章。作為官名,始置於戰國時,或稱;掌書;。秦為少府屬官,漢武帝提高皇權,因尚書在皇帝左右辦事,地位逐漸重要。後各朝均有設定,清代相沿不改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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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職名。宋置,見“點檢醫藥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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