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引批驗所提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元代都轉運鹽使所屬的鹽引批驗所,在大使之上設提一人,秩正七品。參見“鹽引批驗所大使”。

詞語分解

  • 鹽引的解釋 .古代官府在商人繳納鹽價和稅款後,發給商人用以支領和運銷食鹽的憑證。始於 宋 代。《宋史·食貨志下三》:“又以內藏錢二百萬緡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請買鹽引,仍令 秦鳳 、 永興 鹽鈔,歲以百八十萬為額
  • 提領的解釋 .提調帶領。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下:“遂詔輔臣 鄭居中 提領修纂, 李子奇 及秘書丞 李錞 為編修官。”《宋史·律曆志十四》:“迺詔禮部尚書 周執羔 提領改造新曆。”.官名。 元 始置。《元史

歷史官職推薦:京城善後協巡總局

官署名。清光緒二十七年設。掌京城警備、司法、 * 及辦理交涉事宜。轄文案、營務、發審三處及協巡局六、巡捕處六十二。置專職大臣一人,兼職大臣四人,以及提調、總辦、會辦、巡捕等官。二十八年撤銷。 庚子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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