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綱司副都綱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務的官員,洪武十五年(1382)始設,一人,協都綱掌教事。未入流,無俸祿。清朝沿置,詳“副都綱”。

詞語分解

  • 僧綱的解釋 僧官名。《西遊記》第十一回:“ 太宗 喜道:‘果然舉之不錯,誠為有德行有禪心的和尚。朕賜你左僧綱,右僧綱,天下大闡都僧綱之職。’”《清史稿·食貨志一》:“寺觀僧道,令僧綱、道紀按季冊報。”《清會典·禮
  • 都綱的解釋 西藏 喇嘛的誦經室。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五:“其大剌麻坐牀者四人,曰西勒圖,其誦經室曰都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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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金朝置,屬尚書省。掌吏、戶、禮三部法律事宜。設司正二員主管披詳法狀,秩正八品; 檢法二十二員掌檢斷各司取法文字,秩從八品。 官署名。金代於禮部設左三部吏、戶、禮檢法司,設司正二人,正八品,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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