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稅務司
官名。清後期主管全國海關稅務行政的最高官員。鹹豐九年(1859)設,為總稅務司署長官。由英人把持。掌各海關徵收稅課之事。同治三年(1864),自上海遷北京辦公,職權不斷擴大。
官名。為總稅務司署的長官,清鹹豐十年(公元1861年)始置,其副職為副總稅務司,員額各一人,均以洋員充任。總稅務司總掌全國海關關稅、行政及人事之權,名義上隸屬於總理衙門及外務部,但只不過是聽其報告而已,並不能過問其內部事務。副總稅務司於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撤銷。辛亥革命後總稅務司一職仍由洋員充任。自設立總稅務司以後九十年間,此職始終為帝國主義分子所把持,壟斷了中國海關稅務權。特別是北洋政府時期,各省停解京餉協餉,幾乎只靠海關為惟一財源,而借款賠款亦往往指海關為抵押。總稅務司的權勢幾乎凌駕於政府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