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
官名。簡稱總理大臣、總理衙門大臣,又名總署大臣、譯署大臣。清末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長官。鹹豐十年十二月(1861.1)設。分為三種:一為總理各國事務親王、郡王、貝勒,特簡;一為大臣,以軍機大臣兼領,特簡;一為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學習行走、辦事大臣等,由內閣、部院滿漢京堂內特簡,均無定額。掌各國盟約、關稅、通商、疆界、外交禮儀、文譯傳達、民教交涉等事務。光緒二十七年(1901),外務部設立後撤。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字典分解
總理的解釋 (1) [premier;chancellor]∶某些國家的政府首腦(2) [prime minister]∶總理大臣的簡稱。議會政府的行政首腦(3) [p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