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佐
警察職名。北洋政府時期京師警察廳各處設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於警正;縣警察所設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長。國民黨政府於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設於縣,掌全縣警察事務,其地位相當於科長。
警佐字典分解
警的解釋 警 jǐng 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戒備,告誡:警衛。警世。警告。警戒。警備。警惕。警省(x媙g )(警惕醒悟)。 需要戒備的事件或訊息:警號。警報。警鐘。 感覺
佐的解釋 佐 zuǒ 輔助,幫助:佐證(證據)。佐餐。 處於輔助地位的人:僚佐。 勸:佐食。佐酒(a.陪伴喝酒;b.就著菜餚把酒喝下去)。 筆畫數:7; 部首:亻;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