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東道
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分江南道置,治所在蘇州(今江蘇蘇州市)。轄境相當今江蘇長江以南,浙江、福建二省以及安徽歙縣、績溪、休寧、祁門、黟縣與江西婺源、玉山等縣地。乾元元年(758)廢。
唐十五道之一。唐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置,簡稱江東道。治蘇州(今江蘇蘇州市)。統轄潤、常、蘇、湖、杭、睦、歙、婺、越、台、括、建、福、溫、汀、明、衢、泉、漳等州,相當今江蘇省南部和浙江、福建兩省地。乾元元年(758年)廢。
江南東道字典分解
江南的解釋 (1) [south of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Changjiang River]∶長江下游以南的地區,就是江蘇、安徽兩省的南部和
東道的解釋 (1) [host]∶請客的人或接待別人的人(當東道)。也叫“東道主”(2) [stand treat]∶邀請並招待客人的事做東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