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節度
唐貞元十年 (794) 後南詔改寧北節度置。治所在劍川城 (今雲南劍川縣南十四里下登)。《方輿紀要》 卷117劍川州 “劍川湖” 條下: “劍川在州南十五里,即劍湖之尾,曲流三折,形如川字。”康熙 《劍川州志》: “山鎮金體,水列川字,即湖尾曲流為三折,勢如劍鋒,形如川字,州以此名。” 王元輔 《劍川縣名的由來》: “劍川之本意應為劍人居住的地方。” (載 《劍川文化》 1983年第1期)。王叔武《關於雲南少數民族語地名問題》: “劍是藏語對納西族的稱謂,川地壩子或地方之義,劍川義即納西人的地方。” (載 《地名集刊》 1980年第1期)。張笑 《劍川縣名探析》: “能鑄劍的民族居住的地方。” (載 《地名集刊》 1983年第2期)。轄境約當今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北部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部份地方。後鐵橋節度併入,轄境約當今滇西北的廣大地區。宋大理廢。
唐貞元十年(794年)南詔改寧北節度置,治劍川城(今雲南省劍川縣)。為南詔六節度之一。轄境約當今雲南省劍川、福貢、蘭坪、洱源、鶴慶等縣地。乾符年間鐵橋節度併入,轄境北部、東部擴展。大理國後期廢。
劍川節度字典分解
節度的解釋 (1) [be moderate in]∶節制調度;部署(2) [rule]∶規則;分寸日月之行,有常節度